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高標準高水平建設11個自貿試驗區,全面推廣成熟經驗”。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接受記者采訪表示,海關正在加快自貿試驗區監管創新和復制推廣,并抓緊出臺實施對第三批自貿試驗區的支持措施。
于廣洲說,習近平總書記去年12月31日對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作出重要指示,海關認真貫徹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有關部署,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積極探索推進海關監管制度創新,給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實惠和便利。
以上海自貿試驗區為例,海關共取消、下放22項前道審批事權或限制,自貿試驗區一線進境貨物入區通關時間平均縮短2-3天、成本平均降低10%;一線進、出境平均通關時間分別較區外縮短79.1%和11%,市場活力得到不斷釋放。同時,海關加大復制推廣力度,先后在全國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25項海關監管創新制度。
于廣洲表示,海關將在更大范圍和更深層次加強探索,對于第三批新設的7個自貿試驗區,將按照“圍繞定位、注重特色,創新引領、分類施策,先行先試、復制推廣”的原則,研究制定海關支持措施,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正在抓緊出臺實施。
轉自: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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