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部門聯合推進實施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于娟    時間:2017-03-02





      日前,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發揮醫療保險基金控費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管理,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意見》明確,要科學編制收支預算,各統籌地區要嚴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收支預算;要依法足額征收保費,各統籌地區要進一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確保應保盡保;規范個人賬戶支出,加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出管理,個人賬戶原則上不得用于非醫療支出;完善待遇支付政策,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要與籌資水平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不應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合理拉開基層、縣級和城市大醫院間報銷水平差距,引導參保患者有序就診;堅持基金精算平衡。


      《意見》強調,嚴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預算執行。要嚴格收支預算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應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和規定的程序執行,不得隨意調整;實施全程實時監控,完善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實行事前提醒、事中監控、事后審核的全程實時監管,重點對藥品、高值醫用耗材使用情況及大型醫用設備檢查等醫療行為進行跟蹤監測評估,促進診療行為規范,防止發生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做好相關信息披露,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及執行情況向社會公開。


      《意見》要求,要實施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各統籌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全面實施以總額預算為基礎,門診按人頭付費,住院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按床日付費等多種方式相結合,適應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醫療服務特點的復合支付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將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建立質量控制機制,建立健全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數量及質量的考核評價機制;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激勵醫療機構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建立談判協商機制,確保醫療保險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總體不增加、醫療機構有激勵;同步推進配套改革,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大力推動醫保、醫療、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加快推進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體制機制改革,改革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制定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大力整頓藥品生產流通秩序,采取綜合措施,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記者于娟)


      轉自: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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