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關于對稅務等領域信用A級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實施聯合激勵的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推動建立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制度機制,讓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促進食品藥品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營造誠信社會環境。
《措施》明確,聯合激勵對象為連續3年在食品藥品領域,無違法違規記錄和在稅務等領域信用A級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對符合條件的生產經營者,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在生產經營許可、監督檢查等事項中依法依規予以激勵。
激勵措施包括依法依規優先辦理行政審批、資質審核、備案等手續,通過“綠色通道”加快審批進度;設立對外咨詢優先通道;除有因檢查和計劃安排外,不再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次;推薦參與政府及有關部門、行業組織的重點項目申報、競標、享受政府補貼及評優評獎;各級食藥監管部門和稅務等行業主管部門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大對聯合激勵工作的宣傳力度等。
此外,《措施》強調,食藥監管部門對符合聯合激勵條件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進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對于從聯合激勵名單中撤銷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相關部門應及時停止實施激勵措施。(據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
轉自:中國食品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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