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張顯良20日表示,根據新的休漁制度,總體上休漁時間都是從5月1日開始,休漁期總體延長了一個月。今后將加大對伏季休漁違規作業,特別是涉漁“三無”船舶、“絕戶網”及“電毒炸”等違法捕撈行為的打擊力度。
農業部20日舉行新聞發布會。有記者提問:根據新的休漁制度,休漁期總體延長了一個月,是出于什么樣的考慮?下一步農業部將采取哪些措施保障休漁制度的實施?
張顯良介紹,隨著漁業資源的衰退和氣候變化,引起魚類產卵期提前。為更好地保護好漁業資源,進一步延長休漁期勢在必行。休漁延長一個月是經過大量的調研、廣泛的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反復研究最后出臺的。
一是統籌兼顧資源保護和漁民利益。從保護資源的角度出發,休漁時間越長越好,并且將休漁時間向后延效果更理想。
二是兼顧制度的科學性和執法的可行性。對休漁開始時間問題,大多數漁民、管理者都贊同將休漁時間往前移,以更好地保護產卵群體和幼魚,同時考慮到各海區休漁時間不一,造成執法難度加大,最終選擇從北緯26度30分到以北的水域,普遍向前延長一個月,從北緯26度30分以南,休漁的開始時間向前延長了半個月,休漁結束時間向后延長了半個月。這樣總體上休漁時間都是從5月1日開始,休漁結束時間略有不同。這樣就統一了開始休漁時間。
他指出,下一步農業部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工作:
加大執法力度,加強與中國海警的協調配合,推動省際間的執法協作,同時要求地方漁政加大對本海域范圍內伏季休漁違規作業,特別是涉漁“三無”船舶、“絕戶網”及“電毒炸”等違法捕撈行為的打擊力度,為守法捕撈漁船創造公平的捕撈環境;
加強漁港監管,要充分利用好港口監控的各種信息化手段,確保休漁期間“船進港、證集中、船上岸、網入庫”;
健全獎懲機制,研究將漁業油補與是否合法休漁進行掛鉤,做到獎懲分明,農業部正在和財政部門研究具體的制定辦法,對伏季休漁違規的漁船給予扣除油補的處罰,并將處罰的資金用于獎勵守法的漁船;
關注漁民生計,農業部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重視伏季休漁期間的漁民生計問題,積極主動與當地政府溝通,早做準備,落實措施,確保漁區穩定。
轉自:中國新聞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