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3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以下簡稱《三權分置意見》有關情況。農業部部長韓長賦稱,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承包耕地流轉面積達到了4.6億畝,超過承包地的三分之一。在一些沿海地區這一比例已經達到二分之一。現在經營耕地面積50畝以上的規模經營農戶超過350萬戶。
韓長賦強調,加快放活土地經營權,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是實施“三權分置”的重要目標之一。
韓長賦表示,《三權分置意見》圍繞放活經營權作出三點規定:一是明確了經營權內涵。明確土地經營權人對流轉土地依法享有一定期限內的占有、耕作并取得相應收益的權利。強調在保護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的基礎上,平等保護經營主體以流轉合同取得土地經營權。
二是明確了經營權的權能,經營主體有權使用流轉土地自主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并獲得相應收益,有權在流轉合同到期后按照同等條件優先續租承包土地,經過承包農戶同意,經營主體可以依法依規,改善土壤、提升地力、建設農業生產附屬配套設施。還可以經承包農戶同意,向農民集體備案后再流轉給其他主體,或者依法依規設定抵押。流轉土地被征收時,可以按照合同獲得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三是鼓勵創新方式,鼓勵采用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種,通過多種方式來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探索更有效的放活經營權的途徑。
轉自: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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