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部:我國治理礦山地質環境投資逾900億元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王瓊杰    時間:2016-10-17





      自2001年中央財政安排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示范項目以來,截至2014年,我國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的資金達901.8億元,累計完成治理恢復土地81萬公頃。在2016中國國際礦業大會綠色礦業建設分論壇上,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副司長熊自力表示。


      熊自力說,礦山地質環境是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地質環境保護與生態文明建設契合度高、關聯性強,社會呼吁高,是國土資源部門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服務生態文明建設最為直接、非常重要的切入點,是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問題的重要舉措。


      據了解,2001年以來,國土資源部相繼采取一系列措施,頒布《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推進專項治理,開展礦山復綠行動,建設國家礦山公園,初步構建起開發生態補償保護的經濟機制,在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監測、制度體系建設、治理恢復等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從2010年起,中央財政重點支持38個礦產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設立重點地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示范工程,累計投入148.7億元,解決了一批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難題,改善了礦區生態環境,提高了礦區土地綜合利用價值,促進了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2012年,國土資源部啟動“礦山復綠”行動后,截至2014年,全國共治理礦山3310個,投入資金146.5億元,治理面積10.3萬公頃。


      熊自力認為,雖然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但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還存在諸多矛盾和問題,突出表現在法制建設有待加強、治理任務仍然艱巨、“重開發、輕保護”的觀念尚未完全轉變、開發能力和科技水平有待提高等方面。


      熊自力表示,國土資源部最近出臺了《關于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和吸引社會資金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新政策。要求盡快完善礦業用地政策和礦產資源開發政策,創新尾礦殘留礦再開發政策。同時,鼓勵第三方治理。按照“責任者付費,專業化治理”的方式,鼓勵地方政府、礦山企業以合同形式通過付費將產生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交由專業公司治理。發揮礦山企業主動性和第三方治理企業市場活力,提高治理效率和質量,促進科技進步。(記者王瓊杰)


      轉自:中國礦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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