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創新中心建設打通制造業創新鏈條——工信部科技司負責人解讀《關于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推進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編制的《關于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推進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印發。工信部科技司負責人近日就《指導意見》相關內容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創新是制造業提質增效的重要動力,《中國制造2025》提出把創新擺在制造業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走創新驅動的發展道路。在此背景下,編制《指導意見》有何重要意義?
答:從國際環境來看,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引發制造業的制造模式、生產方式、產業形態和創新模式深刻變革,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都在通過構建以新型創新載體為關鍵節點的協同創新網絡,形成更加利于創新的生態系統,力圖鞏固科技和產業競爭的主導權。從國內發展來看,我國制造業大而不強的特征依然突出,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產業共性技術供給不足、創新成果產業化不暢等頑疾仍然存在。要實現制造業由大變強,關鍵靠創新,難點也在創新。
在此背景下,《中國制造2025》部署了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重大工程,旨在通過聚集產業創新資源,打造高水平、有特色的國家制造業協同創新網絡和平臺,形成以制造業創新中心為核心節點的制造業創新體系。前不久,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簡稱《指南》),主要明確了創新中心的定位、功能、組建方式和運行模式。
《指導意見》是順應國際國內產業創新發展新形勢,落實《中國制造2025》和《指南》,指導和規范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的重要文件。《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的主要目標、基本原則、總體部署和具體任務,同時提出了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建設要求,以及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上升為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標準和條件。
問:《中國制造2025》提出了要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制造業創新體系的戰略任務,制造業創新中心將如何有效支撐制造業創新體系的建設和完善?
答: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陸續建成了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各類創新載體,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對制造業創新體系形成了初步支撐。但我們也注意到,我國制造業創新發展中仍存在創新資源分散、創新鏈各環節相互脫節、產業共性技術供給不足等問題,亟須打造新型創新載體,通過新機制、新模式,整合制造業創新資源,打通創新鏈各環節,實現科技與產業緊密結合。制造業創新中心就是由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創新主體組成,承擔從技術開發、轉移擴散到首次商業化功能的新型創新載體,是國家制造業創新體系的重要節點和樞紐。
按照《中國制造2025》和《指導意見》總體部署,統籌推進國家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圍繞《中國制造2025》重點領域,匯聚國內主要創新資源,解決面向行業的共性技術,每個領域布局一家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形成支撐國家制造業創新體系的核心節點;同時在有條件、綜合實力較強的地方,建成一批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最終形成以國家級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為核心節點的多層次、網絡化制造業技術創新體系,支撐制造強國建設。
問:《指導意見》中指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是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重要補充,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是如何定位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組建方式和發展方向是什么?
答: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是面向國家戰略必爭和競爭優勢的重點領域,承擔著應對國家產業集體危機,促進產業由低端價格競爭轉向高端組織機制競爭的戰略使命。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是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重要支撐和補充,重點產業集聚的省市可按照《中國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的布局要求,在優勢領域組建省級或區域制造業創新中心,形成區域制造業創新平臺。
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應匯聚區域創新資源,探索多種產學研協同組建模式,其牽頭組建單位一般應是具有業界影響力的企業,以資本為紐帶,聯合具有較強研發能力的高校、具有行業領先地位的科研院所或能夠整合區域服務的產業園區平臺共同組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可探索實現多元化投資、多樣化模式和市場化運作,打造新型研發機構,既帶動本地區制造業發展,也輻射促進周邊區域制造業發展,構建區域制造業創新體系。
對于聚焦事關制造業發展全局的重點領域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符合《指南》要求、能夠整合國內本領域創新資源、運行穩定并可持續發展、在本領域形成較強影響力時,經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專家組審核通過后,也可升級為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
問:制造業創新中心是創新平臺的一種新形式,也是我國未來制造業創新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如何建設制造業創新中心,《指導意見》提出了哪些具體任務,這些任務的提出主要基于哪些考慮?
答:《指導意見》針對制造業創新中心提出了8項具體任務,包括開展產業前沿及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促進科技成果商業化應用、強化標準引領和保障作用、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多層次人才隊伍和鼓勵開展國際合作等,這些任務為創新中心的建設提供了方向指引,有助于進一步完善貫穿創新鏈、產業鏈的制造業創新生態系統。
這8項任務的提出主要基于三個維度的考慮。從打通制造業創新鏈條的角度,《指導意見》提出了開展產業前沿及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和促進科技成果商業化應用等任務,旨在通過產業前沿及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發供給,建立聯合開發、優勢互補、成果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通過探索多種形式的科技成果轉化模式,整合創新資源,打通創新鏈上技術研發轉移擴散的各個環節。從優化制造業發展環境角度,《指導意見》提出了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和強化標準引領保障作用等任務,通過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和基礎共性技術知識產權儲備,組建重點領域標準推進聯盟,研制對提升產業競爭力具有重要影響的關鍵技術標準,力圖優化制造業創新發展的支撐環境。從加強制造業創新中心服務功能角度,《指導意見》提出了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多層次人才隊伍和鼓勵開展國際合作等任務,通過建立眾創空間、新型孵化器等各種形式的平臺載體,集聚培養高水平領軍人才與創新團隊,廣泛開展國際合作,促進創新中心對制造業服務能力的增強和國際影響力的提升。
問:組織和實施好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是落實《中國制造2025》的重要途徑之一,為保障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任務的順利推進,《指導意見》提出了哪些具體措施?
答:為確保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任務的實施,《指導意見》提出了五項保障措施,從三方面支撐創新中心的建設:一是建立新的工作機制,主要包括:完善部門協調機制,強化各部委工作組織協調,合力推進創新中心工程建設,同時組建創新中心建設工程專家組,完善專家組工作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強化考核評估和指導落實,完善制造業創新中心考核評估機制,對國家級、重點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開展階段性考核評估,并鼓勵地方對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進行跟蹤指導。二是繼續用好已有手段,主要包括:對于列入重點培育對象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爭取地方財政資金支持,《中國制造2025》中有關工程和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對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項目予以傾斜;用好稅收金融政策,落實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加快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支持創新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各類產業基金的引導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三是鼓勵地方開展探索,主要包括:鼓勵地方加強規劃布局,因地制宜制定各類優惠政策,探索地方財政的有效支持方式;鼓勵相關試點示范地區建立有利于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的服務體系和政策環境,支持制造業
創新中心建設。(布軒)
轉自: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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