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部要求建農產品質量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管理銜接機制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6-08-16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農業部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快建立以食用農產品質量合格為核心內容的產地準出管理與市場準入管理銜接機制,農業部近日發布《關于開展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工作》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部分省先行開展主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工作。


      《通知》要求,充分認識開展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當前,我國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數量龐大,主體責任意識淡薄,基層監管力量薄弱,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不規范等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建立與市場準入制度相銜接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制度,推動生產經營者采取一系列質量控制措施,確保其生產經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并以合格證的形式做出明示保證,有利于規范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行為,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倒逼機制,這既是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的迫切需要,也是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的現實需求,更是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必然選擇,對于促進農業產業健康發展、確保農產品消費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為穩步推進這一制度建設,農業部優先選擇具有一定工作基礎、農產品生產供應量較大的河北、黑龍江、浙江、山東、湖南、陜西等省開展主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堅持面上整體推進與點上重點推進相結合,按照《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積極探索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的有效模式,進一步轉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式,創新部門間業務協作機制,全面提升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通知》明確了重點任務:一是推動生產經營者規范開具和使用合格證。試點省農業(含畜牧獸醫、漁業,下同)部門要推動各類生產經營者按照《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規范開具和使用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分批組織合格證管理業務培訓,加大宣傳動員力度,必要時進行現場指導。合格證開具主體應是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而不是政府相關部門,要堅持“誰開具、誰負責”的原則,強化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對其生產經營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負責。


      二是統一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樣式。試點省農業部門要按照《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合格證參考樣式,推行統一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并逐步替代原有的產地證明、購貨憑證和合格證明文件,便于生產經營者操作。


      三是加強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指導和服務。試點省農業部門要把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作為對生產經營主體指導和服務的重要內容,督促其規范開具和使用合格證,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要加強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的有機結合,對于具有合格證的監測不合格樣品生產經營主體,要加強督促、指導和教育,及時糾正不負責任虛假開具合格證的行為。


      四是探索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的有效模式。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一項全新的政策措施。試點省農業部門要結合實際,勇于創新,積極探索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的有效模式,逐步優化部門間協作機制,進一步轉變監管方式,全面提升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通知》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推動政策引導,試點省農業部門要積極爭取本級人民政府對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工作的資金支持,形成穩定的財政投入渠道。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引入市場機制,積極引導社會各方面資金投入。制定激勵優惠政策,鼓勵生產經營主體積極參與試點工作。做好業務銜接,試點省農業部門要加強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做好與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的銜接,努力推動查驗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作為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的必要條件。據農業部


      轉自:中國食品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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