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日前發布《全國中藥材物流基地規劃建設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以引導中藥材物流基地的合理布局與規范建設,加快建設全國中藥材現代物流體系。
《指引》提出了中藥材現代物流體系建設的目標:到2020年,建設一批集倉儲運輸、質量檢驗、追溯管理等多功能于一體的中藥材物流基地,力爭流通環節中藥材規范化集中倉儲率達到70%,初步形成中藥材現代物流體系與流通網絡。
根據《指引》,中藥材物流基地是在中藥材主銷區或主產區建設的,為廣大藥農(或商戶)、合作社和相關企業等市場主體提供公共物流服務的場所。中藥材物流基地應具備四大服務功能:一是倉儲管理與專業養護。中藥材物流基地應具有符合市場需求與相關標準的中藥材專業倉庫,建立統一的出入庫及在庫管理制度,運用信息系統實施專業化、社會化的倉儲管理,并按照相關標準進行中藥材在庫養護。二是質量檢驗與流通追溯。中藥材物流基地應按照《中國藥典》要求對中藥材進行質量檢驗,并按照相關標準賦予統一的流通追溯編碼。質量檢驗應委托具備專業質檢資質的第三方質檢機構承擔。三是初加工與包裝服務。中藥材物流基地應根據市場需求提供中藥材的初加工與包裝服務。初加工的重點是提供規范的中藥材干燥服務。包裝的重點是選擇符合相關標準及中藥材特點的包裝方式。四是銷售與融資服務。中藥材物流基地應與中藥材專業市場、全國性中藥材電子商務公共平臺加強合作,實現資源與信息共享;與相關金融機構加強合作,為中藥材擔保融資提供存貨監管服務。
《指引》明確了中藥材物流基地區域布局規劃的原則與要求:服務于實現《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中藥材保護與發展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和《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中藥材現代物流體系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提出的目標。以現有中藥材物流設施為基礎,切實符合當地中藥材生產、流通的實際需求;在省域范圍內,可根據交通便利情況設置若干分基地。兼顧全國布局與毗鄰地區規劃、產地倉儲與市場配套倉儲變化情況,特別是全國性中藥材專業市場與中藥材主產區合一的地區,應根據本地區中藥材產量與市場交易量協調規劃倉庫設施,避免重復建設。以中藥材專業倉儲設施建設為主體,兼顧中藥材初加工與包裝設施建設,加工包裝設施可與倉儲設施合并,也可適當分散、延伸。建立健全組織保障機制,對符合條件的物流基地協調爭取相關支持政策,確保布局規劃得以落實。
《指引》規定,中藥材物流基地建設主體應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中藥材經營企業、中藥飲片企業、中藥材專業合作社、中藥材市場開辦與管理企業、中藥材電子商務企業、中藥材倉儲物流企業或其他具備條件的物流企業。中藥材物流基地建設主體應具備以下專業條件:一是熟悉相關地區中藥材生產、流通與物流情況;二是掌握國家發布的中藥材產地加工技術、包裝技術、倉庫技術、倉儲管理、氣調養護與中藥材物流質量管理等標準的內容,并具備實施執行能力;三是根據行業需求和國家標準提出可行的基地建設方案,并通過相關行業組織的第三方咨詢論證。
《指引》希望相關行業組織通過組建專家隊伍等多種方式,在協助制定中藥材物流基地區域布局規劃、起草宣貫中藥材流通行業標準、開展中藥材物流基地建設方案咨詢論證、中藥材物流基地驗收及中藥材物流質量管理認證、建立中藥材物流公共信息平臺、促進中藥材物流體系與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信息共享等方面,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做好相關服務工作。(記者王澤議)
轉自: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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