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財政部印發了《開展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實施方案》,2017年選擇山東、安徽、湖南、廣東、云南、陜西6個省份,每個省份選擇兩個縣(市、區),每個縣選擇一定數量鄉村開展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鄉村具體補助數額可由各試點省份統籌考慮省級財政支持情況適當調整。
方案提出,試點試驗主要通過綜合集成政策措施,尤其是多年中央1號文件出臺的各項改革政策,多策并舉,集中施策,推進鄉村聯動,政策下沉到村,檢視驗證涉農政策在農村的成效。切實尊重基層干部群眾主體地位、首創精神,積極發揮農村綜合改革在統籌協調、體制創新、資源整合方面的優勢,扎實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釋放改革政策的綜合效應,為進一步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財政部農業司、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主要內容包括四個大的方面:
首先,要完善鄉村治理機制。鞏固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運轉保障機制,發揮村級集體經濟的支撐保障作用,不斷增強黨組織在農村的凝聚力、向心力、戰斗力,夯實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健全村民自治機制,增強農民民主決策參與能力。構建以農村基層黨組織為核心,自治組織、經濟組織、合作組織間的良性互動關系。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歸屬感,維護農村和諧穩定;加強農村社區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推進鄉村聯動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健全村內公共事務管理服務功能,落實扶持農村各類便民利民服務的政策措施,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獲得感,保障農民安居樂業。
其次,健全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機制。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完善政策引導機制,遵循市場規律和尊重村集體主體地位,逐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利用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級集體經濟法人治理機制、經營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和權益分配機制,逐步提高村級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積極培育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組織,逐步提高農民生產經營規模化和農村經濟發展組織化。充分利用農村土地制度、集體產權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完善產權交易制度,推進農村土地適度規模化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把握好土地經營權流轉、集中和規模經營的度,宜大則大,宜小則小,切實尊重農民意愿和維護小農戶權益。
第三,構建農民持續增收機制。加強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養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新型農民,提升農民生產經營、增收致富和自我發展能力;完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培育壯大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積極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穩步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盤活農村資產資源,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依法自愿開展公平交易,健全農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機制,不斷提高農民財產性收入。
第四,建立農村生態文明發展機制。健全完善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機制,加強保護和提升耕地質量,推行高效生態循環種養模式和生態循環農業,推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集中治理農業環境突出問題;推進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治理與保護的長效機制,開展農村污水亂排、垃圾亂扔、秸稈亂燒“三亂”治理,培養村民環境保護意識,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社會化服務與受益繳費相匹配的制度,增強農村環境自我治理和長效運行管護能力,推進村容村貌持續改善;加快建設美麗鄉村,依托鄉村資源環境條件,遵循鄉村發展規律,體現鄉村特色風情,傳承鄉村文明,發展新業態,激發新動能,進一步提升美麗鄉村活力魅力,為農民建設美麗幸福家園。
此外,方案還明確,各試點省份可綜合考慮農村改革基礎工作、組織領導情況、代表性典型性等因素擇優選擇試點名單,將試點名單、試點三年實施方案和年度任務清單于6月30日前一并上報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審定后開展試點試驗。
轉自:中國商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