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部門:金融債權公證后可強制執行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7-07-2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國銀監會聯合下發了《關于充分發揮公證書的強制執行效力服務銀行金融債權風險防控的通知》。
     
      根據通知要求,公證機構可以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營中所簽署的各類融資合同、債務重組合同、還款合同、還款承諾、擔保合同、保函等債權文書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姚文)

     
     
     
     


      轉自:國際商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