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部門聯合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7-08-09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日前聯合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民政廳(局)、衛生計生委發出關于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的通知。
     
      今年年初,工信部、民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蓋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養老產業體系,建立100個以上智慧健康養老應用示范基地,培育100家以上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行業領軍企業,打造一批智慧健康養老服務品牌。健康管理、居家養老等智慧健康養老服務基本普及,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質量效率顯著提升。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環境不斷完善,制定50項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標準,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近日到基礎電信企業考察時強調,大力發展智能交通、遠程教育、智慧養老、智能醫療等新興服務業。
     
      為貫徹落實李克強總理重要講話精神,推進《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推動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和應用推廣,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將組織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工作。
     
      據悉,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支持建設一批示范企業,包括能夠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養老產品、服務、系統平臺或整體解決方案的企業;二是支持建設一批示范街道(鄉鎮),包括應用多類智慧健康養老產品,為轄區內居民提供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的街道或鄉鎮;三是支持建設一批示范基地,包括推廣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形成產業集聚效應和示范帶動作用的地級或縣級行政區。
     
      根據通知精神,符合條件的示范企業、示范街道(鄉鎮)、示范基地可以申報。
     
      示范企業申報主體為智慧健康養老領域的產品制造企業、軟件企業、服務企業、系統集成企業等,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注冊時間不少于2年;產品生產企業2016年度智慧健康養老相關業務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服務提供企業2016年度智慧健康養老相關業務收入不低于800萬元;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能力或創新服務能力;具有成熟的市場化應用的產品、服務或系統,制定了產品企業標準;具有清晰的商業推廣模式和盈利模式。
     
      示范街道(鄉鎮)以街道或鄉鎮為申報主體,可聯合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企業或機構共同申報,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已投入不少于1000萬元的資金,建設形成具有特色服務內容、貼近地區發展實際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體系。采用不少于5類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5類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為不少于10000人提供智慧健康養老服務;具備靈活的服務擴展能力,可為轄區內所有居民提供服務接入;具備長期運營能力,有持續運營和盈利的創新模式,具有不斷完善服務能力和豐富服務內容的發展規劃,研制了服務標準。
     
      示范基地的申報主體為地級或縣級行政區,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具備較好的智慧健康養老應用示范條件和產業基礎;具備相關政策配套和資金支持;集聚了一批從事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制造和應用服務的骨干企業,并在本區域內開展了應用示范;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已經在整個區域內得到規模化應用,已建設或同時申報了至少3個智慧健康養老示范街道(鄉鎮),研制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的基地標準或地方標準。
     
      通知要求,原則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的示范企業不超過3家,示范街道(鄉鎮)不超過10個,示范基地不超過3個;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的示范企業不超過2家,示范街道(鄉鎮)不超過5個,示范基地不超過1個。
     
      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民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召開試點示范申報評審會,對申報的企業、街道(鄉鎮)和基地進行評選,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街道(鄉鎮)和基地正式發布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名單并授牌。(記者陳艷敏)
     
     


      轉自: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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