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務部公告,自10月30日起,中國決定對原產于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提交反傾銷調查申請的申請人為嘉興金燕化工有限公司、湖北仙粼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撫佳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亞東石化(揚州)有限公司、樂天化學(嘉興)有限公司和茂名實華東成化工有限公司。任何利害關系方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登記參加本次反傾銷調查。
根據公告,商務部通常應在2018年10月30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9年4月30日。(毛雯)
轉自: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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