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建立質量責任追溯制度,明確各分部、分項工程及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質量責任人,建立施工過程質量責任標識制度,全面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和竣工后永久性標牌制度,保證工程質量的可追溯性。
《通知》明確了工作目標:建立健全企業日常質量管理、施工項目質量管理、工程實體質量控制、工序質量過程控制等管理制度、工作標準和操作規程,建立工程質量管理長效機制,實現質量行為規范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程序化,促進工程質量均衡發展,有效提高工程質量整體水平。力爭到2020年底,全面推行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
《通知》指出,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從工程開工到竣工驗收備案的全過程,對工程參建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實行的規范化管理活動。其核心內容是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
《通知》還明確了建立質量責任追溯制度、建立質量管理標準化崗位責任制度、實施樣板示范制度、促進質量管理標準化與信息化融合、建立質量管理標準化評價體系五項重點任務。
《通知》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督促參建各方落實主體責任,扎實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實施辦法,采取指導和激勵并重的方式,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激勵機制,提高主管部門、相關企業和工程項目管理機構開展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要將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與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結合、與安全生產標準化結合、與誠信體系建設結合,及時總結推廣成熟經驗做法,培育典型,示范引導,實現工程質量整體水平不斷提升。(陳述)
轉自:中華建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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