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環保部、住建部等十部門共同編制的《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下稱《規劃》)已于近日正式印發。《規劃》對北方地區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地熱供暖、生物質供暖、太陽能供暖、天然氣供暖、電供暖、工業余熱供暖、清潔燃煤集中供暖,以及北方重點地區冬季清潔供暖“煤改氣”氣源保障總體方案作出具體安排。
根據《規劃》總體目標,到2019年,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50%,替代散燒煤(含低效小鍋爐用煤)7400萬噸。到2021年,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70%,替代散燒煤(含低效小鍋爐用煤)1.5億噸。供熱系統平均綜合能耗降低至15千克標煤/平方米以下。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實現霧霾嚴重城市化地區的散煤供暖清潔化。
上述北方地區,涵蓋了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的“2+26”個重點城市(含雄安新區)。目前,北方地區取暖使用能源以燃煤為主,燃煤取暖面積約為總取暖面積的83%,天然氣、電、地熱能、生物質能、太陽能、工業余熱等合計約占17%。取暖用煤年消耗約4億噸標煤,其中散燒煤約2億噸標煤,主要分布在農村地區。
《規劃》稱,2019年,“2+26”重點城市城區清潔取暖率要達到90%以上,縣城和城鄉結合部達到70%以上,農村地區達到40%以上。2021年,城市城區全部實現清潔取暖;縣城和城鄉結合部清潔取暖率達到80%以上;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60%以上。
作為保障,《規劃》提出,國家部門應做好總體設計、指導推動;多渠道提供資金支持,包括精準高效實用財政資金、多方拓寬資金渠道;完善價格與市場化機制;保障清潔取暖能源供應(加快天然氣供應能力建設、加強配電網建設等),對于央企在偏遠地區建設天然氣管道、配電網等方式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造成的虧損,在業績考核中予以適當考慮等等。
轉自:中國石油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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