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產業集聚平臺,國家級開發區將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退出機制,長期圈占土地、開發程度低的將被降級乃至撤銷。記者21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2017年國土資源部開展了全國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更新評價工作,對483個國家級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狀況進行了更新評價。評價顯示,483個國家級開發區批復范圍內土地總面積4788平方公里,約占全國建設用地面積的1.2%,平均單個開發區面積為9.9平方公里。其中,東部地區236個,中部地區99個,西部地區106個,東北地區42個。
(圖片來源:互聯網)
國土資源部發布通報稱,將強化空間管控,嚴格開發邊界管理。支持土地利用效率高、土地節約集約評價成果排名靠前的開發區擴區、調區。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予以清退。加強動態管理,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退出機制。(王立彬)
轉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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