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確定20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試點城市(含35個中小企業集聚的園區),并原則同意各試點城市申報的工作方案。試點時間為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
據了解,試點期間,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試點城市進行工作指導和跟蹤管理,督促試點城市工作方案按計劃實施;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業務指導,充分整合資源,予以政策支持和項目扶持,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試點城市需按照《關于全面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的指導意見》(國知發管字〔2016〕101號)和《關于開展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試點城市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管字〔2017〕30號)要求,根據申報的工作方案,把中小企業集聚的園區作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的重點實施單位,細化工作計劃,落實專項工作經費,積極開展專利導航和運營工作,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優化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大力培養知識產權人才,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環境。
兩部委要求,各試點城市要認真總結推進工程進展情況,于每年年底將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報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同時抄報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知識產權有關重大事項應及時通過省(區、市)知識產權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報告。
試點期滿后,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試點城市進行考核驗收。(楊浠)
轉自: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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