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保監會、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了保險資金運用涉及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政策邊界,提出要規范保險資金投資,堅決制止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
意見鼓勵保險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投資。在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關系國計民生的各類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政府投資項目的同時,明確不得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地方政府也不得向保險機構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
轉自: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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