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2018年第12號和第13號公告,決定即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高粱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雙反”)立案調查。該產品英文名稱為Grain Sorghum,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10079000項下。本次調查通常應在2019年2月4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9年8月4日。
談及商務部對美高粱發起“雙反”調查的原因,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表示,這是一起正常的貿易救濟調查個案。“商務部掌握的初步證據表明,美國政府對高粱提供了補貼,2013年以來,美國對中國高粱出口大幅增加,價格持續下降,對中國高粱產業造成損害。為此,商務部決定根據中國相關法律和世貿組織規則發起此次調查。”王賀軍說。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調查由商務部自主發起。王賀軍對此解釋稱,根據世貿組織相關規則,發起“雙反”調查有兩種情形,一是應相關產業申請發起調查;二是由調查機關依職權自主發起調查。中國相關法律也有類似規定。世貿組織其他成員也有此種做法。“由于中國高粱產業集中度低、種植戶數量眾多,產業難以準備必要的申請文件,中國政府主管機關根據自身掌握的初步證據自主對美高粱發起此次調查。我們將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規則保障各利害關系方的正當程序權利。”王賀軍說。
王賀軍強調,中美是世界前兩大經濟體,兩國互為重要的貿易伙伴,合作共贏是中美經貿關系的本質,中美經貿關系健康穩定發展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中方愿與美方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礎上,通過對話協商妥善處理經貿摩擦。(步欣)
轉自: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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