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盤活利用閑置土地,近日,自然資源部下發《關于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的通知》,明確提出以土地利用方式轉變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實現高質量發展。

(資料圖片 來源互聯網)
《通知》提出,將大力推進土地利用計劃“增存掛鉤”。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分解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要把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數量作為重要測算指標,逐年減少批而未供、閑置土地多和處置不力地區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
同時,要明確各地區處置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具體任務和獎懲要求,對兩項任務均完成的省份,國家安排下一年度計劃時,將在因素法測算結果基礎上,再獎勵10%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任一項任務未完成的,核減20%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閑置土地的處置方式。《通知》強調,對于企業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調查認定,依法依規收繳土地閑置費或收回。對于非企業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應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分清責任,按規定處置。(記者 高偉)
轉自:經濟參考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