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舉行8月例行新聞發布會。記者了解到,環境部近日下發了《關于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通過“放管服”改革拉動行業整體發展。
據介紹,近年來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取得了積極的成效,但是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生態環境事業發展的需要和人民群眾期盼相比還存在很大的差距,同時我國經濟發展面臨新的形勢,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在增加。提升服務能力,有效激發市場活力和動力,促進建立公平的營商環境,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需要日益迫切。正是在這種大背景下,生態環境部出臺了這個《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立足于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關系,堅持問題導向、改革引領、分類施策和落地見效的原則。通過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一系列改革的落實,力爭實現兩個方面的目標。一是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能力的現代化,生態環境管理效能大幅度的提升。二是拉動有效投資,激發經濟發展活力和動力,發展環保產業,切實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措施。一是突出進一步簡政放權,這部分是以環評審批改革為重點。剛才崔司長已經做了介紹。二是突出加強環境監管執法,通過深化生態環保督察、嚴格執法、杜絕一刀切,來壓實責任,促進高質量發展,為守法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環境。三是突出優化生態環境公共服務,通過“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和生態環境科技支撐,全面提升發展保障能力。四是突出發展環保產業,通過污染防治攻堅戰帶動生態環境項目實施,充分釋放環保產業有效需求,加強環保產業的規范引導,促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五是突出創新綠色金融,落實價格財稅政策,積極推動綠色生產和消費,切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介紹說,近年來,環評“放管服”改革作為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始終堅持問題導向,緊扣改善環境質量的主線,堅守防范環境風險的底線,在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經濟健康高質量發展方面取得一些進展。
具體來看,一是最大幅度簡政放權,環評涉及的5項行政許可,目前已經依法取消了3項,這三項是部門預審、試生產審批、竣工驗收許可;保留的2項,分別是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環評機構資質管理,還要進一步改革。除跨省、跨流域項目,部分新建規模化石化、化工等污染物排放量較大項目由生態環境部審批外,絕大部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都下放到省級生態環境部門。2018年,上半年,全國共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91686個,其中,生態環境部只審批了22個。
二是最大限度減少環評審批,實行區域環評、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大幅減少編報告書的建設項目數量,將登記表由審批改為告知性備案。環評實行分類管理,分為報告書、報告表和登記表,原來都是審批制,通過修法,依法將登記表從審批改為告知性備案。2018年,上半年,全國備案項目環評412864個,占全國項目環評總數的八成。劉友賓表示,“也就是說,現在項目環評的80%無需審批。需要審批的9萬多個中,編報告書的也只占8%,報告書、報告表的內容和編制工作量差距是很大的,這些工作大大減少了環評工作量”。
三是最大程度壓縮審批時間,采取提前介入,開辟綠色通道,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轉辦,同步評估和審查,對合法合規、滿足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重大民生、基礎設施、重點產業布局等項目環評的審批時間,已較法定審批時限壓縮近50%。
四是最嚴格措施保證環評質量,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開展環評改革專項督導,常態化進行環評文件技術校核,對環評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實行嚴管重罰。目前,生態環境部已經連續開展五批次技術校核,涉及31個省(市、區)的482家次環評機構的1048個建設項目的環評文件,我們發現了一批質量不高的環評文件,將依法處罰處理。
五是最大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組建技術團隊,開展定期培訓,提高基層環評工作能力。建立全國環評審批聯網信息系統,實現環評文件網上報送,“不見面”審批。
六是最大力度激發了市場活力,現在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辦事更便利了,行政審批工作量大大減少了,市場主體經濟負擔也減輕了,項目“落地”速度也較以前加快了許多。(記者 高偉)
轉自: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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