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布了《關于對擬上報<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企業清單進行公示的通知》,通知表示,擬將停止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12個月及以上的企業名單(按合格證上傳數量統計)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本批名單共有30家企業,其中包括華晨汽車、廣汽本田等。
按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9號)第二十三條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特別公示的要求,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對于《公告》內2017年7月1日前獲得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企業進行了梳理,擬將停止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12個月及以上的企業名單(按合格證上傳數量統計)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核查的結果,將影響到工信部對新能源生產企業準入審查的結果,進而可能會對其新能源汽車的生產整體資質造成影響。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出臺的初衷,是新能源汽車批量上馬,國家加強了對行業的安全性管控。其中包括:建立新能源汽車產品運行安全狀態監測制度,要求生產企業建立新能源汽車產品運行安全狀態監測平臺,按照與新能源汽車產品用戶的協議,對已銷售產品的運行安全狀態進行監測,并妥善保管運行安全狀態信息;建立了“叫停”制度,明確了生產企業發現新能源汽車產品存在安全等嚴重問題的,應當立即停止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生產企業不能保持《準入審查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隱患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責令其停止生產、銷售活動,并責令立即改正等。
轉自: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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