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為新形勢下出租汽車改革發展明確了指導思想、總體思路和目標方向。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獲悉,《指導意見》出臺兩年來,各地結合當地實際,積極推動巡游出租汽車改革的實施,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10月15日,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司長徐亞華在巡游出租汽車改革發展政策研討會上表示,兩年來,各地在傳統出租汽車的改革方面取得了五個方面的階段性成效:
一是經營權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全國70%以上的城市已基本實行經營權期限制管理,有14個省的50多個地級以上城市開展了經營權有償使用費的退還工作。
二是出租汽車司企利益分配機制進一步完善。部分地方通過市場化引導出租車企業和出租車駕駛員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利用互聯網技術構建出租汽車企業和駕駛員風險與共,利益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部分城市推行電子支付和車載終端升級改造,嘗試“固定投入成本開銷+營運收入提成”的新型收入分配方式,減輕出租汽車駕駛員的負擔。
三是運價改革進一步突破。多個省市交通主管部門積極與發改、價格等部門進行溝通,努力推動巡游出租汽車定價改革,部分城市探索建立巡游出租汽車定價的動態調控機制,一些省市的出租車定價機制實現了從政府定價到政府指導價的轉變。
四是集約化規模化經營水平進一步提升。很多城市積極引導巡游出租汽車通過合并、重組等方式成立規模性出租公司,整合了運力資源。
五是巡游車服務方式進一步豐富。部分城市積極引導巡游車企業通過建立統一的打車平臺,或與現有的出行平臺合作等方式豐富巡游車的服務模式,讓巡游車既可以通過路面揚招,也可以通過電話叫車、網絡叫車等方式提供服務。
同時,徐亞華還指出,在當前改革過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改革進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全面、不徹底,巡游車行業歷史積弊尚未得到有效解決。巡游車經營權和“份子錢”問題仍是行業主要的隱患根源。定價機制不合理、價格調節機制僵化等問題也長期困擾行業發展。出租汽車企業和駕駛員平等協商、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分配機制尚未建立,轉型升級任重道遠。
徐亞華進一步表示,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積極貫徹落實全國出租汽車改革推進會精神,牢牢抓住改革的機遇,堅定不移地推動改革向縱深發展,從四個方面破解各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要加快巡游車經營權制度改革。要加快推進巡游車經營權無償、有期限,實現經營權管理的平穩過渡,逐步理順權屬關系。形成經營權退出機制,全面建立和完善以服務質量信譽為導向的經營權配置、管理和退出制度。健全運力動態調節機制。
二是要理順巡游車的運價機制。要堅持用發展的思路,探索實行巡游車政府指導價,放松對巡游車價格的管制。建立常態化出租車運價的評估認證和調整機制,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
三是破解“份子錢”改革難題。創新出租汽車企業和駕駛員利益合理分配、運營風險共擔的經營模式。鼓勵巡游車企業借助現代新興技術實現運營全過程的監管,研究探索新型的司企分配形式,推動司企利益制度深層次改革,發揮工會、行業協會的重要作用,切實保障各方合法權益。
四是提升行業服務質量。繼續擴大有效供給,通過巡游車數量調整,網約車合規化“增量”來擴大有效供給和中高端供給,優化供給結構,滿足社會公眾高品質、多樣化、差異化的出行需求。要發揮服務質量的考核作用,嚴格落實出租汽車服務質量的信譽考核工作要求,建立行業退出機制,實現行業優勝劣汰,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暢通投訴渠道,加大投訴處理力度;加強出租汽車企業和駕駛員提升服務質量的教育和培訓,多管齊下,建立服務質量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重新建立出租汽車的“城市名片”,重建社會公眾對出租汽車行業的信心,為行業改革爭取最大的社會支持。(記者 喬雪峰)
轉自: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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