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9日透露,針對轉供電環節加價的問題,發改委日前已經出臺政策,加快轉供電摸排清理工作進度,嚴格規范落實今年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目標。
據介紹,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將實現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目標。發改委等部門也連續出臺措施,推進政策落地。但從全國情況來看,部分地區還存在轉供電主體和終端用戶底數不清、轉供電主體傳導降價紅利不到位、戶表改造工作進展遲緩等問題,致使政策未能得到有效傳遞和落實。
對此,發改委表示,未來將進一步加快轉供電摸排清理工作進度,全面排查不落實降價政策、不在規定時限內全面傳導降價紅利的行為,打通降價政策傳導中的堵點、難點,提高降價政策傳導的可操作性。
發改委表示,下一步,各地要綜合已出臺的各項降價措施,明確具體降價標準,簡化操作程序,確保降價措施可操作、可傳導。轉供電主體向所有終端用戶收取的電費總和,以不超過其向電網企業繳納的總電費為限。轉供電主體應按國家規定的銷售電價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其繳納的電費由所有終端用戶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或隨電費一并收取線損電價的地區,要進一步簡化計價方式,可參照當地全年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等方式直接明確降價后終端用戶執行的具體電價標準,提高降價政策的可操作性,便于轉供電主體和終端用戶落實執行。
同時,規定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及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應當通過物業費收取,轉供電單位不得以用電服務費等名義向終端用戶重復分攤收取。
發改委介紹,目前已經要求各地相關部門明確降價政策傳導時限規定,確保所有轉供電主體和終端用戶知曉降價政策、執行落實降價政策。對拒不整改或執行政策不到位的,將建立轉供電加價主體信用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并將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發改委表示,未來,將部署各級電力公司盡快摸清轄區內具備一戶一表改造條件的電力用戶數,加大改造力度,盡快實現直接供電,并按照目錄銷售電價直接結算。各地將開展專項排查行動,對轄區內轉供電主體進行逐個梳理排查,核查指導物業、商業綜合體經營者等不同層級轉供電主體是否將政策落實到位,并抽查部分一般工商業用戶用電電價是否已真正降下來。對清理出來有問題的轉供電主體要建立臺賬,實行限時整改銷號管理,嚴格按照降價政策規定時限清退多收電費。(記者 李志勇)
轉自: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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