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了《礦產資源國情調查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選擇遼寧、黑龍江等9個省份,就煤炭等12個礦種開展試點工作。
《方案》指出,各試點省份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足夠數量的代表性礦區,開展調查試點,包括未利用、占用(生產礦山)、殘留(政策性關閉、閉坑)、壓覆等不同情況,并對共伴生礦產一并開展調查。同時,鼓勵試點省份結合實際擴大調查范圍。
《方案》要求各試點省份以礦區為調查單元,獲取準確翔實的各類資源儲量數量、質量、結構、空間分布和占用情況等基礎數據;要查明礦產資源可利用性,綜合考慮地質、技術及經濟因素,開展礦產資源技術經濟評價;要跟蹤近年來的找礦勘查進展,開展礦產資源潛力的動態更新和評價。
《方案》從儲量數據庫清理和分析、生產礦山調查與核查、質量檢查與復核三方面明確了試點工作方法與要求,以確保調查成果的統一性、真實性和準確性。
據悉,開展礦產資源國情調查,將全面獲取當前我國各類礦產資源數量、質量、結構和空間分布等基礎數據,查明礦產資源與各類主體功能區的空間關系,全面掌握國內礦產資源供應能力和開發利用潛力等。
今年1月至5月,各試點省份將全面推進完成試點工作,并形成試點礦種的調查報告。(本報記者)
轉自:中國煤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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