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在生態環境系統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領域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工作有關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在生態環境系統全面推行“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等行為,是促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環境權益的重要舉措。
《實施意見》明確,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落實執法公示責任,規范公示內容的標準、格式,以及公開渠道,強化事前公開,規范事中公示,加強事后公開。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通過文字、音像等方式記錄行政執法全過程,按規范歸檔保存,并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的管理制度,強化對全過程記錄的剛性約束。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轉自: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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