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發布通知明確,將安排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和非常規天然氣開采。
根據發布的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實施期限為2019年至2023年。其中,“十三五”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中央財政補貼于2020年政策期滿后結束。
通知指出,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采取據實結算方式,“十三五”期間按照改造后電站裝機容量(含生態改造新增)進行獎勵,具體獎勵額度與該地區獎勵標準和改造后電站裝機容量(含生態改造新增)相關。東部地區獎勵標準為700元/千瓦,中部地區獎勵標準為1000元/千瓦,西部地區獎勵標準為1300元/千瓦。
根據通知,可獲得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非常規天然氣有煤層氣(煤礦瓦斯)、頁巖氣、致密氣等。自2019年起,不再按0.3元/立方米的定額補貼標準進行補貼,而是按照“多增多補”的原則,對超過上年開采利用量的,按照超額程度給予梯級獎補,對未達上年開采利用量的,則相應扣減獎補資金。同時,專項資金補貼還對取暖季節生產的非常規天然氣增量部分給予超額系數折算。
轉自:中國煤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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