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家土地總督察姜大明主持召開2016年第1次部務會,審議通過《國土資源部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草案)》,修改《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6部規章部分條款,并廢止《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
擬修改的其他5部規章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海洋傾廢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會議指出,2015年以來,國土資源部繼續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優化服務工作,并同步清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涉及的相關規定。這次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是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修改部分行政法規、取消相關職業資格準入事項等要求的重要舉措,也是全面推進法治國土建設的重要舉措。有關方面要做好銜接配合,統籌協調推進相關工作。
部務會議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國家海洋局,部監察局及有關直屬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部務會后,姜大明主持召開第1次部長辦公會,研究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有關事宜。(劉振國)
轉自: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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