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發改委網站28日消息,為進一步提升煤炭供給體系質量,推動煤炭行業“上大壓小、增優減劣”和產業結構調整,發改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印發《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加快退出煤炭落后產能,按照嚴格執法關閉一批、實施產能置換退出一批、升級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對30萬噸/年以下煤礦進行分類處置,加快退出低效無效產能,提升安全生產保障水平,促進煤炭行業高質量發展。
方案還提出工作目標,通過三年時間,力爭到2021年底全國30萬噸/年以下煤礦數量減少至800處以內,華北、西北地區(不含南疆)30萬噸/年以下煤礦基本退出,其他地區30萬噸/年以下煤礦數量原則上比2018年底減少50%以上。
轉自: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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