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態環境部9月11日消息,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監管服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加大“放”的力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一是完善市場準入機制。進一步梳理生態環境領域市場準入清單,清單之外不得另設門檻和隱性限制。二是精簡規范許可審批事項。三是深化環評審批改革。建立國家重大項目、地方重大項目、外資利用重大項目清單,加強與部門和地方聯動,主動服務、提前介入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和重大產業布局項目,加快環評審批速度,進一步壓縮項目環評審批時間,切實做好穩投資、穩外資工作。
意見指出,加強經濟政策激勵引導。積極推動落實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第三方治理企業所得稅、污水垃圾與污泥處理及再生水產品增值稅返還等優惠政策。意見還指出,大力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轉自: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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