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住建部制定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審批辦法》1日起實施,《辦法》規定,編制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不得在核心景區內安排索道、纜車、賓館、療養院、大型游樂設施等與核心景區資源、生態和景觀保護無關的項目、設施或者建筑物。
《辦法》明確,編制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應當堅持保護優先、開發服從保護的原則,突出風景名勝資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內涵和地方特色,實現風景名勝資源的永續利用。
以下為《辦法》全文: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轉自: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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