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司長蘇克敬29日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出臺后,北京等14省已公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涉及地塊340塊;全國31個省發布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共計一萬余家。
29日,生態環境部舉行11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蘇克敬介紹,《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8月31日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領域的法律。《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臺,從根本上改變了土壤污染防治無法可依的局面,為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讓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提供了法治保障。
蘇克敬表示,生態環境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積極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
一是積極開展宣傳培訓。與全國人大環資委聯合召開土壤法實施座談會。利用電視、網絡、報紙、新媒體等多種渠道,積極做好土壤法的宣傳解讀,舉辦多期專題培訓班,推動社會公眾、企業和政府部門管理者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貫徹落實土壤法的自覺性。
二是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動解決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的實施意見》;正在研究制定建設用地、農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辦法,以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計劃年底前出臺;在《土壤污染防治法》頒布實施前, 貫徹立法過程中突出強調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思路,制定出臺了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及一系列配套的技術規范。土壤法配套法規標準、制度框架體系基本建立。
三是扎實推進有關法律制度的落實。北京等14省(區、市)已公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涉及地塊340塊;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布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共計一萬余家;完善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依法推進在排污許可證核發中納入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責任和義務;各地在環境管理中,依據《土壤污染防治法》查處多起環境違法行為。
下一步,將會同各地區各部門,持續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法》普法宣傳工作,完善配套政策法規規范體系,強化土壤污染防治日常監管執法,通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動凈土保衛戰取得實效,保護土壤生態環境。
轉自: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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