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不得通過代收業務為各類投融資交易等辦理支付業務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9-12-10





      為進一步規范代收業務參與各方行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防范業務風險,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代收業務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稿指出,付款人開戶機構應當事先或者在為付款人辦理首筆代收業務時取得付款人的授權。授權應當明確收款人名稱、付款用途、付款賬號、付款周期或條件、授權期限等事項。付款人開戶機構應當根據付款人授權及本機構風險策略等設置代收業務風險防控措施。對付款人非面對面方式建立授權的,應當設置更高級別風險防控措施。

      意見稿要求,代收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業務適用場景,不得通過代收業務為各類投融資交易、外匯交易、股權眾籌、P2P網絡借貸,以及各類交易場所(平臺)和電子商務平臺等辦理支付業務。


      轉自:新京報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