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部門發文嚴控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時間:2015-11-17





      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到2016年6月底,各地合理確定并量化區域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定期公示主要監測指標,初步建立公立醫院醫療費用監測體系,城市公立醫院醫療費用總量增幅和門診病人次均醫藥費用、住院病人人均醫藥費用增幅有所下降;到2017年年底,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監測和考核機制逐步建立健全,參保患者個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

      由不規范診療行為導致的過度治療是控費關注的重點。意見提出,推行臨床路徑管理,采取處方負面清單管理,落實處方點評、抗生素使用、輔助用藥、耗材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強中藥飲片合理應用監管,建立中藥飲片處方專項點評制度。建立對輔助用藥、醫院超常使用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等的跟蹤監控制度,明確需要重點監控的藥品品規數,建立健全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用藥綜合評價體系。嚴格執行醫療機構明碼標價和醫藥費用明細清單制度。

      意見明確,實行藥品分類采購。對臨床用量大、采購金額高、多家企業生產的基本藥物和非專利藥品,由省級藥品采購機構采取雙信封制公開招標采購。對部分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建立價格談判機制。實施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鼓勵采購國產高值醫用耗材。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通過降低藥品耗材費用和加強成本控制,留出空間用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切實落實政府對公立醫療機構各項投入政策,保證醫保基金按規定及時足額結算。

      意見還提出,逐步對統籌區域內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及所有病種全面實行支付方式改革。強化醫保基金收支預算,建立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按服務單元等復合型付費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鼓勵推行按疾病診斷相關組(DRGs)付費方式。完善并落實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談判機制。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日間手術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對高額藥品和耗材進入醫保目錄庫進行嚴格的經濟學評價及審查。(據新華社)

    來源: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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