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統計局: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將在2020年初正式實施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9-12-30





      12月27日,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就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有關負責人表示,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即將在2020年初正式實施,統一核算2019年地區生產總值。

      有關負責人表示,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主要內容。一是改革核算主體。改革后,地區生產總值將由各省(區、市)統計局負責核算,改革為國家統計局統一組織、領導和實施,各省(區、市)統計局共同參與核算。

      二是完善核算機制。改革后,國家統計局統一領導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工作,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制定地區生產總值核算方法、制定和規范統一核算工作流程,開展統一核算。統計系統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提供地區生產總值核算所需的有關分地區統計資料、財務資料、財政收支和決算資料等。

      三是規范數據公布。改革后,各地區生產總值數據將由國家統計局統一部署公布或授權各地區統計局公布本地區數據。在統一核算改革的初期,考慮到與改革前數據公布方式的銜接,將主要采用國家統計局授權各地區統計局公布本地區數據的方式。

      總的來看,實施改革后,各地區生產總值將按照統一的核算方法,遵循真實準確、規范統一和公開透明的原則進行統一核算,實現地區生產總值匯總數與國內生產總值的基本銜接。

      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在部分地區開展了統一核算改革試點,今年又在全國層面開展了統一核算季度試算。通過試點試算,完善了統一核算實施方案,改進了統一核算方法,優化了統一核算組織模式,為全面實施統一核算改革積累了寶貴經驗。目前,改革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即將在2020年初正式實施,統一核算2019年地區生產總值。

      修訂后的2018年地區生產總值,國家統計局將授權各地區統計局在公布2019年本地區生產總值時一并公布。地區生產總值歷史數據修訂結果,將在2020年各種統計出版物上陸續對外公布。


      轉自: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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