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義全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勞動報酬是農民工最基本的權益,工資支付制度是勞動法律制度體系中的重要部分,《條例》突出工作重點,針對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拖欠工資的這個重點問題來設計制度規定。
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724號國務院令,公布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張義全表示,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相對集中的工程建設領域,《條例》專門設立專章作出了一系列特別規定。
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發放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很多業主企業按照工程的節點發放,而不是按月發放的,這個時間差就導致施工企業給農民工發工資存在很多困難。
對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勞動保障監察局局長王程表示,工程款(含人工費)按照節點撥付,通常有四個節點。這四個節點與每月發放工資在頻率上可能不同步,是實踐中存在的事情。為此,《條例》作出規定,工程款可以按照節點撥付,但是其中的人工費必須按照至少每月一次的方式來撥付。
“這樣的話,有助于實現按月發放工資,明確地解決不同頻的問題。這兩項制度的設計,對保障工程建設領域的工資支付起到關鍵性作用。”王程說。
王程還介紹稱,《條例》設專章對工程建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作出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專用賬戶制度。一直以來,農民工工資沒錢可發或者工錢和工程款相混淆的問題比較突出,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沒錢發”和“專款專用”問題,《條例》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要開設專項用于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銀行賬戶,建設單位從源頭上將人工費用從工程款剝離出來,確保人工費優先撥付到位,防止人工費與材料費、管理費等資金混同或者被擠占。
二是《條例》明確了總包代發,主要解決農民工工資怎么發、發到手的問題。目前,工程建設領域工資支付經過總包單位、分包單位還有包工頭等多個環節,容易出現被截留、被克扣,為此,《條例》減少工資支付環節,要求推行分包企業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農民工的工資,施工總承包單位通過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發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確保工資發到本人的手里。
三是實名制。主要是解決工資發給誰、發多少的問題,針對工程建設領域勞動用工確認難、工資核算難的問題,《條例》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依法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并進行實名制的登記和管理,如實記錄施工項目實際進場人員、考勤情況,這是規范勞動用工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專用賬戶制、總包代發制實施的基礎。
四是工資保證金,這項制度已經實行了幾年,是預防和解決企業發生欠薪的保證性資金。在工程建設領域,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按照規定的繳存比例來繳存工資保證金,發生欠薪時,經責令支付而拒不支付或者是無力支付的,由主管部門啟用工資保證金予以清償。為了解決企業負擔,《條例》規定,保證金采取差異化的繳存方式,還可以通過金融機構保函來替代。
此外,《條例》還規定了加強工程建設領域勞動用工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工資保證金保護等措施,即不得以因支付為本項目提供勞動的農民工工資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凍結或者劃撥,這些制度為確保農民工拿到工資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轉自: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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