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制定印發《關于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的指導意見》,對統籌協調社會力量高效有序參與救災工作、進一步提高救災工作整體水平提出指導意見。
該意見提出,根據救災工作不同階段的任務和特點,在常態減災階段,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日常減災各項工作;在緊急救援階段,突出救援效率,統籌引導具有救援專業設備和技能的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注重發揮災區當地社會力量的作用,不提倡其他社會力量在緊急救援階段自行進入災區;在過渡安置階段,有序引導社會力量進入災區,扶助受災群眾恢復生產生活,幫助災區逐步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在恢復重建階段,幫助社會力量及時了解災區恢復重建需求,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重建工作。
來源:中國海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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