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建部、交通部、商務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九部委(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對未來一段時間內全國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任務以及保障措施作出明確規定,首次提出要著力構建“中央-省-市-縣-鄉”縱向銜接、橫向支撐的五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將儲備體系建設延伸到鄉鎮(街道)一級。
目前,我國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取得較大成效,初步形成“中央-省-市-縣”四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但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還存在一些共性問題,如儲備庫布局不甚合理、儲備方式單一等。
針對以上問題,指導意見著眼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全過程和各環節工作,強調分級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參與,指導各地推動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明確九部門在體系建設中的具體職責。
指導意見主要亮點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強化跨部門協作和應急聯動機制,首次從政策層面對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中各有關部門具體職責進行了明確,指導地方進一步健全完善跨部門協作和應急聯動機制。
二是明確落實救災物資分級儲備主體責任,提出中央和地方救災物資儲備按照分級負責、相互協同的原則,合理劃分事權范圍,形成以中央儲備為核心、省級儲備為支撐、市縣級儲備為依托、鄉鎮和社區儲備為補充的全國救災物資儲備體系,首次將儲備體系建設延伸到鄉鎮(街道)一級,推動救災物資儲備下移到基層。
三是倡導調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提出要完善以政府儲備為主、社會儲備為輔的救災物資儲備機制,逐步推廣協議儲備、依托企業代儲、生產能力儲備和家庭儲備等多種方式,將政府物資儲備與企業、商業以及家庭儲備有機結合,將實物儲備與能力儲備有機結合,逐步構建多元、完整的救災物資儲備體系。
四是強調確保救災物資質量安全,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嚴格遵守救災物資招投標采購制度,強化質量監督,建立庫存救災物資定期輪換機制。各級民政、商務、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共同做好救災物資質量安全保障工作。
此外,對于一些救災物資儲備庫“有庫無用”、“有庫無物”等情況,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救災物資儲備庫(點)建設要統籌推進,切忌一哄而上、無序建設。(朱基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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