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近日印發《關于統籌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和通關便利化工作措施清單》,以50條“清單”形式建立任務底賬,逐項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強化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旨在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措施清單》要求,各地海關實施精準布控和快速查驗,加強登臨交通工具檢疫,強化入境健康申報,嚴防疫情輸入或通過口岸環節擴散。實施“貨主可不到場”查驗,減少疫情期間人員聚集。在保障防疫物資快速通關的同時,加大對不合格防疫物資的口岸攔截和打擊力度。自疫情發生以來,全國海關共查獲并銷毀或退運不合格進口口罩、防護服等34.8萬件。
《措施清單》要求各地海關對防疫物資或企業復工復產急需物資進口,取消轉關限制。對企業生產急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進口,采取在卸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實施順勢監管。對消毒除菌類化妝品采取入境后加貼中文標簽、先放后驗等措施。在重點口岸開辟農產品、食品進口綠色通道,24小時預約通關,優先檢查、優先檢測。
同時,要求各地海關對疫情期間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單位注冊登記采取文件審核方式考核,即時注冊。進一步優化中歐班列通關模式,拓展中歐班列業務范圍。支持綜合保稅區發展,全面復制推廣跨境電商出口退貨監管措施。疫情發生以來,先后與17個國家開展溝通和交涉,促使相關國家取消、調整或澄清了有關限制措施。
《措施清單》提出全程簡化通關手續,降低通關成本。自1月24日以來,海關對受疫情影響的進口貨物,累計減免滯報金3366萬元。延長匯總征稅報關單電子支付時限,惠及企業1569家,涉及稅款164億元,占同期匯總征稅應繳稅款的40%。延長稅款繳納書繳稅期限,惠及企業106家,涉及稅款6.4億元,占同期柜臺支付應繳稅款的26%。(記者 顧陽)
轉自:經濟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