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復工營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疫情防控要分區分級、精準施策原則,穩妥推進商貿流通企業復工營業,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通知》強調,要排除干擾,必要的健康證明要做到全國互認,不得再設置障礙,不對人員采取隔離措施。
《通知》指出,商貿流通企業和網點主要包括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家政、洗染、沐浴、美容美發、家電維修、人像攝影、配送、拍賣等行業的企業和網點。
《通知》表示,要排除復工營業干擾。各地要依法依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不得擅自設置超越疫情防控規定的復工營業條件;對發現的防控隱患,要指導企業迅速整改,及時做好防疫知識的普及和復工營業防疫物資保障等工作;杜絕簡單化“一關了之”、“一停了之”的一刀切做法;低風險地區之間的人員和貨物流動,必要的健康證明要做到全國互認,不得再設置障礙,不對人員采取隔離措施。(記者 王文博)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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