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簡化外匯業務辦理流程,優化外匯業務服務,4月1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優化外匯管理支持涉外業務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在全國推廣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確保資金使用真實合規并符合現行資本項目收入使用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將資本金、外債和境外上市等資本項目收入用于境內支付時,無需事前向銀行逐筆提供真實性證明材料。
二是取消特殊退匯業務登記。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分類為A類的企業,辦理單筆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的退匯日期與原收、付款日期間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況無法原路退匯的業務,無需事前到外匯局辦理登記手續,可直接在金融機構辦理。
三是簡化部分資本項目業務登記管理。將符合條件的內保外貸和境外放款注銷登記下放至銀行辦理。
四是放寬具有出口背景的國內外匯貸款購匯償還。五是便利外匯業務使用電子單證;六是優化銀行跨境電商外匯結算;七是放寬業務審核簽注手續;八是支持銀行創新金融服務。
國家外匯局方面表示,《通知》旨在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積極支持復工復產,推動涉外經濟高質量發展。國家外匯局將繼續深化外匯領域改革,加大便利化政策落實力度,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轉自: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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