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15日消息,財政部等四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國農業信貸擔保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級農擔公司要嚴格執行“雙控”規定,服務范圍限定為農業生產及與農業生產直接相關的產業融合項目,突出對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生產的支持;擔保規模限定為單戶在保余額不超過1000萬元。
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政策性業務范圍和標準。省級農擔公司要嚴格執行“雙控”規定,服務范圍限定為農業生產(包括農林牧漁生產和農田建設,下同)及與農業生產直接相關的產業融合項目(指縣域范圍內,向農業生產者提供農資、農技、農機,農產品收購、倉儲保鮮、銷售、初加工,以及農業新業態等服務的項目),突出對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生產的支持;擔保規模限定為單戶在保余額不超過1000萬元。省級農擔公司只能開展“雙控”業務,加快消化存量“雙控”外業務,同時10萬元-300萬元的政策性業務在保余額不得低于總擔保余額的70%。
通知指出,完善風險防控機制。省級農擔公司要發揮農擔專注、專業優勢,將擔保規模、期限、項目類型等風控因素融入產品設計,開發短、中、長期多種類型農擔產品,避免擔保期限與農業生產周期、經營周期、災害周期等錯配及應急轉貸不暢衍生的擔保風險,鼓勵采取信用反擔保等符合農業農村實際的反擔保措施。要增強擔保履約能力,完善銀擔合作機制,嚴格審核有銀行信貸記錄主體的擔保申請,防止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應由自身承擔的貸款風險轉由農擔公司承擔,避免占用有限的擔保資源,增加借款主體的綜合融資成本。要切實加強保后服務與管理,鼓勵采取多種有效方式及時盤活和處置風險項目,代償項目要加大追償力度,最大限度降低損失。要發揮公司主體作用和政府主導作用,嚴厲打擊各種逃廢債行為,維護農村信用環境。
通知還指出,完善財政“一補一獎”政策。中央財政對政策性農擔業務實行擔保費用補助和業務獎補,自2021年起五年內,擔保費用補助資金按照“政策性業務規模(上年末政策性業務在保余額與上年新增當年解保且實際擔保期限6個月以上的政策性業務規模之和,下同)×補助比例(1.5%)×獎補系數”測算,業務獎補資金按照“政策性業務規模×獎補比例(1%)×獎補系數”測算,并按照各地落實上年中央財政獎補資金情況進行結算。省級財政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擔保費用補助和業務獎補政策,支持省級農擔公司降低擔保費用和應對代償風險,確保政策性農擔業務貸款主體實際負擔的擔保費率不超過0.8%(政策性扶貧項目不超過0.5%),同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支農支小職責,降低省級農擔公司擔保貸款利率,切實降低綜合融資成本。不鼓勵各地長期通過貸款貼息等方式過度降低融資成本,防止貸款主體資金挪用、無風險套利等行為對正常融資需求產生擠出效應,增大擔保風險和尋租空間。
轉自: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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