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開展2015年質量標桿活動的通知》,擬遴選30個左右全國質量標桿,分為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兩個方向。組織單位須按《質量標桿申報標準》組織企業開展申報工作。《通知》要求,每個組織單位限推薦2個質量標桿,為優先樹立應用互聯網+的標桿,應用“互聯網+制造業”理念提升產品質量管控能力的相關經驗不受推薦名額限制。
涵蓋質量和品牌兩個方向
按照《通知》,2015年,工信部擬遴選30個左右全國質量標桿,重點選擇工業企業在應用先進質量品牌管理方法,尤其是企業應用“質量管控流程信息化”、“生產過程集成協同操作”、“遠程個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務”和“遠程監測維護”等方式實現質量管控能力和服務質量水平提升,提高實物質量以及提升經營績效等方面的最佳實踐經驗。
2015年質量標桿分為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兩個方向。質量管理方向質量標桿的申報主體為工業企業,包括信息、軟件及相關技術性服務企業;培育品牌方向的質量標桿的申報主體為工業企業和區域性管理機構(部門)。此外,本年度質量標桿遴選工作還鼓勵中小企業積極申報。
符合基本條件單位可申報
《通知》要求,申報企業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申報質量標桿的企業要具備的條件是:近三年連續保持贏利;在誠信、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無違法行為和不良記錄。申報質量標桿的區域性管理機構(部門)需要具備的條件是:所在區域近三年工業經濟發展良好;區域內企業在誠信、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沒有發生群體性事件或對區域質量品牌形象有重大影響的個體事件。同時,質量標桿所運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術)在申報單位已成功應用并取得可證實的效果。而且,申報單位要承諾分享交流質量標桿典型經驗。
按照遴選標準,質量標桿應符合以下標準:一是科學性和創新性,即所應用的管理方法(技術)符合普遍性認知的科學規律,符合質量品牌管理發展趨勢;在管理方法(技術)本身或(和)應用過程中有創新性經驗(成果);所提煉的典型經驗是成功應用該管理方法(技術)的核心內容,且邏輯清晰,內容完整。
二是系統性和示范性。典型經驗應展示管理方法(技術)如何得到系統性應用。包括相關的組織管理、政策制度、資源保障和實施過程等。典型經驗應對關鍵環節重點說明,包括從中獲得的經驗或教訓,以增強典型經驗的示范性。
三是顯效性和發展性。有證據表明,通過應用該管理方法(技術),企業或區域的質量品牌水平得到提升。鼓勵通過數據說明在實物質量、運行效率、品牌競爭力或效益水平等方面的進步。有證據表明,該管理方法(技術)將繼續得到應用,并將持續發揮效果。有證據表明,應用信息化、智能化和互聯網+理念提升企業質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經驗(技術)在同行業應具有廣泛適用性和可推廣前景。
按照《通知》,工信部(科技司)將在8月初組織評審并確定2015年全國工業質量標桿,并擬于8~10月在廣東、甘肅、上海、山東等省市舉辦四期質量標桿經驗交流學習活動(其中山東省為互聯網+質量標桿經驗專場交流活動)。
來源: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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