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企業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長林少濱近日表示,海關總署將很快對本次加工貿易(包括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工貿易企業)內銷集中征稅具體辦理手續發布公告,明確具體海關監管要求,讓廣大加工貿易企業享受到實實在在的政策紅利。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于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提出,對符合條件可集中辦理內銷征稅手續的加工貿易企業,在不超過手(賬)冊有效期或核銷截止日期的前提下,由每月15日前申報,調整為最遲可在季度結束后15天內申報。
林少濱說,近年來,隨著加工貿易轉型升級不斷推進,加工貿易由單純的“兩頭在外”向“兩種資源、兩個市場”轉變,企業內銷訴求更加強烈。2019年,全國加工貿易內銷貨值金額約為3383億元,同比增長8.4%。
他表示,最新政策減少了加工貿易企業辦理內銷手續的次數,節約企業辦理內銷業務的成本,將提高企業辦理內銷業務的整體效率,對企業開拓國內市場銷路,渡過疫情負面影響的難關,繼續健康發展產生積極作用。(記者 劉紅霞)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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