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制藥行業推行更嚴苛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認證后,日前,國家食藥監總局又發布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要求從事藥品流通、銷售的企業必須符合新規。業內大嘆,藥店和藥企迎來了史上最大規模的嚴管風暴,行業也面臨洗牌。
新版GSP要求,醫藥企業應當在藥品采購、儲存、銷售、運輸等環節采取有效的質量控制措施,確保藥品質量。藥店需公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電話、設置顧客意見簿、及時處理顧客對藥品質量的投訴等。另外,新規還強調,此規范為藥品經營質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對企業信息化管理、藥品儲運溫濕度自動監測、藥品驗收管理、藥品冷鏈物流管理、零售連鎖管理等具體要求,還將由國家食藥監總局另行制定。
事實上,GSP認證已經過多次修訂,上一版本由衛生部于2013年1月22日發布,同年6月1日起正式執行。而再上一輪的GSP認證規范是在2000年4月30日由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很多藥店高管都還記得,2013版GSP認證與2000年發布的規范相比,可謂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規定條款從88條規定激增為187條,故此前業內一直對于今年再度修訂頗為擔憂。
“在對照了最新版和2013年版的GSP認證后,我們發現這次變化并不大,兩個版本規定的總條數均為187條,只是個別語句有所改變,但由于此前規定已經較為嚴格,例如對藥店從事管理、藥品驗收、質量管控等工作人員,提出了較高的學歷和職稱要求等,所以執行起來壓力不小。”昨日,一位業內人士分析。
更值得關注的是,今年以來,多家醫藥企業的GSP認證被收回,包括廣東金保利醫藥有限公司等3家藥品經營企業嚴重違規被撤銷GSP認證;陜西省28家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被收回;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在GSP突擊檢查中,發現老河口市康泰醫藥有限公司購進非法中藥飲片進行銷售,故收回該企業藥品GSP證書等。
有醫藥分析師坦言, 其實,此次變化最大的其實是GSP規范的發布者由衛生部變成了國家食藥監總局,由于今年來諸多跡象顯示,藥監部門已經對藥品流通企業和藥店“出手”,接下來,藥監部門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大范圍清理過期的GSP認證,對流通業的飛行檢查也很可能更為密集。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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