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綠色出行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明確通過開展綠色出行創建行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導公眾優先選擇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車等綠色出行方式,降低小汽車通行量,整體提升我國綠色出行水平。
《方案》提出,要以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公交都市創建城市、其他城區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作為創建對象,鼓勵周邊中小城鎮參與行動。到2022年,力爭60%以上的創建城市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以上,綠色出行服務滿意率不低于80%。公交都市創建城市將綠色出行創建納入公交都市創建一并推進。
《方案》明確,要努力達成創建標準,實現綠色出行成效顯著,推進機制健全有效,基礎設施更加完善,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規模應用,公共交通優先發展,交通服務創新升級,綠色文化逐步形成;要組織編制創建方案,公布創建城市名單,開展年度總結評估,組織創建考核評價。
其中,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規模應用方面,《方案》提出,重點區域(重點區域是指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明確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區域)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占所有公交車比例不低于60%,其他區域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占所有公交車比例不低于50%。新增和更新公共汽電車中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比例分別不低于80%。空調公交車、無障礙公交車比例穩步提升,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車輛。
在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方面,《方案》明確,超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不低于50%,大城市不低于40%,中小城市不低于30%。公交專用道及優先車道設置明顯提升。早晚高峰期城市公共交通擁擠度控制在合理水平,平均運營速度不低于15公里/小時。
《方案》還從加強協作聯動、完善支持政策、加強宣傳交流等方面提出相應保障措施。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聯動,加大對綠色出行創建行動的指導、協調和支持力度,為開展綠色出行創建行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鼓勵綠色出行創建行動與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相結合,形成一批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記者公欣)
轉自:中國經濟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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