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總署網站消息,為維護國門安全,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海關總署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8月21日)起對法定檢驗商品以外的部分進出口商品實施抽查檢驗。
抽查檢驗工作按照《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管理辦法》(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39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38號修改)執行。
海關總署同時公布了2020年度實施法定檢驗商品以外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的商品范圍,包括:
一、進口商品:童裝、文具、領帶、絲巾、圍巾、坐便器、洗碗機、空氣凈化器、打印機、電熱水器、微型計算機、電視機、監視器、垃圾食物處理機、電磁灶、機動車喇叭、機動車回復反射器、機動車制動軟管、汽車內飾件、染料、顏料、著色料等。
二、出口商品:仿真飾品、兒童自行車、兒童滑板車、電動童車、毛絨玩具、電熱水龍頭等。
轉自: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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