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近日聯合發布《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旨在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發揮市場主體的作用,支持社會資本和具有技術創新能力的企業參與純電動乘用車科研生產。
《規定》指出,新建企業投資項目應執行《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的通知》和《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有關規定。新建企業投資項目的投資總額和生產規模不受《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有關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資主體自行決定。新建企業可生產純電動乘用車,不能生產任何以內燃機為驅動動力的汽車產品。同時,《規定》明確了新建企業的投資主體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新建企業投資項目申請報告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規定》要求,在投資項目完成建設后,新建企業及產品按照工信部《乘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和《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的相關要求,通過考核后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并按單獨類別管理。新建企業生產的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應使用該企業擁有所有權的注冊商標和品牌,且符合乘用車、電動汽車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要求,所采用動力蓄電池單體和系統應當是符合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生產的產品。
來源: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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