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光伏企業應繼續苦練內功
7月27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全聯新能源商會、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等5家行業組織發表《關于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的聯合聲明》(以下簡稱《聯合聲明》),宣布與歐委會就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安排。在8月6日歐盟正式開征高額反傾銷稅的最后時刻,歷時數月的中歐光伏貿易爭端在經歷數回合交鋒之后峰回路轉。
歐洲市場得以保留
5家行業組織在《聯合聲明》中表示,經過中歐雙方艱苦、細致的談判,中國光伏產業代表與歐委會就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該價格承諾體現了中方絕大多數企業的意愿,使中國光伏產品在雙方協商達成的貿易安排下,繼續對歐盟出口,并保持合理市場份額。
歐盟貿易專員卡洛·德古赫特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為歐中太陽能電池板案件找到了一個友好的解決方案,這將基于可持續的價格創造新的市場均衡。”他沒有透露中國的最低報價,也沒透露該協議是否包括對中國進口數量的限制。
此前有媒體曾報道,按照此次達成的協議,中國出口歐盟的光伏組件承諾價格下限在0.57歐元/瓦左右,為期兩年。這一價格接近此前中方提出的0.55歐元/瓦,而歐方最初要求0.65歐元/瓦。這一價格水平處于歐洲本土組件廠商的成本線附近。此外,中方還期望在2014年底前能徹底解決光伏反傾銷的問題。
6月6日,歐盟委員會做出初裁決定,從當日起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征收11.8%的兩個月臨時反傾銷稅,如未能在8月6日前達成解決方案,反傾銷稅率將升 至47.6%。而此次達成價格承諾安排,一舉扭轉了危局,使我國光伏企業保住了歐洲市場,從而免受滅頂之災。
數據顯示,歐洲是中國光伏出口第一大市場,曾一度占中國光伏產品出口的80%左右。如雙方價格承諾談判破裂,平均高達47.6%的反傾銷稅無疑會將中國企業徹底逼出歐洲市場。
質量與服務是制勝關鍵
“中歐光伏產業作為全球光伏產業鏈的不同環節,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具有重大的共同利益。”《聯合聲明》指出,雙方就解決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一致,是互利雙贏的結果,有利于中歐乃至全球光伏產業的共同發展,也為中歐雙邊經貿關系營造了良好環境。
此次和解使中歐光伏貿易柳暗花明。
“中歐雙方達成價格承諾雖然并非徹底解決問題,但結果無疑是在朝著一個好的方向發展。”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談判,充分顯示了政府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關注和重視。
“但不能忽視的是,由于有了承諾的價格下限,我們的產品在歐洲市場的競爭力可能會下降。我們應提高我們的質量,注重后期的服務。”孟憲淦表示,壓低價格、打價格戰的時代已經過去,未來,企業應下大力氣確保產品的質量、使用壽命,“有的企業甚至提出了25年終身保修的承諾,售后服務也是未來企業生存的重要保障之一。”而作為參與此次價格承諾談判的95家企業之一,晶科能源則對此次談判結果表示滿意。晶科能源品牌總監錢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最終價格定在0.57歐元/瓦將是一個意外之喜。“歐洲制造業成本較高,0.57歐元/瓦是其平均成本價,所以,如果定在這個價格,中國光伏企業仍然有很強的競爭力。”錢晶說。(記者趙坤)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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