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歐盟委員會正式發布電池和廢電池的法規(EU)2023/1542(以下簡稱“歐盟新電池法規”)已經過去兩個多月,這一法規對所有在歐盟出售的電池進行全生命周期監管,其中也包括了中國正努力“彎道超車”的新能源動力電池,以及背后整個新能源汽車產業。緊接歐盟新電池法規,歐盟委員會又啟動了對進入歐洲市場的中國電動汽車征收懲罰性關稅的反補貼調查。
“新法規”和“反補貼”被認為是前后夾擊,給中國動力電池出口帶來新挑戰。據韓國市場調研機構SNE Research公布的數據顯示,僅從歐洲市場來看,2019-2022年中國在歐洲的動力電池裝機占比持續提升,分別為11.8%、16.8%、22.6%和34%。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盡管該新法規出發點是為了促進歐洲本土企業實現轉型升級,但這將對中國動力電池企業出口歐洲產生重大影響。中國企業應積極了解和研究歐盟新電池法規,特別是頭部企業應主動發揮示范效應,帶動產業鏈的整體提升,為未來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門檻提升 出海難度增加
歐盟新電池法規可被看作是“歐盟綠色協議”升級版,其進一步對強制碳足跡、電池的可持續性、安全性、“電子護照”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規定了生產者延伸責任、收集和處理廢電池以及報告的最低要求,這一新法規在有些方面甚至被解讀為歐盟的“綠色貿易壁壘”。
碳足跡管理造成我國企業碳合規成本增加、回收利用要求給我國相關企業帶來額外負擔、再生原料使用率新規或形成我國電池入歐障礙……一系列問題隨之而來,新法規之嚴苛前所未見,對中國動力電池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來說,沖擊是意料之中的。
以碳足跡為例,新法規要求容量超過2kWh的可充電工業電池、LMT電池和EV電池必須提供碳足跡聲明和標簽,其中,電動汽車用電池最早執行該要求,自2025年2月起須提供由歐盟認可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碳足跡聲明,企業需支付額外數據收集和認證費用。我國鋰電池及電動汽車輸歐需要企業在節能高效設備應用、供應鏈優化、生產流程改造、數據收集及認證等方面投入大量資金,導致對歐出口成本增加。據青島海關調研,山東精工電子科技股份公司獲得山東省首張碳足跡證書,每個型號產品認證成本高達8萬元。天津力神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一個碳足跡認證的費用預估約為10萬元,且歐盟認可的認證機構較少,需要預約、排隊,認證周期可能達到2至3個月。
“根據新法規要求,我們規范了電池從生產到再利用和回收的整個生命周期,并確保其安全,即從生產開始到整個電池的回收都需要全程可追溯,能夠實現完整的碳軌跡捕捉,這對于我們企業來說在追溯上難度大大提高,主要是終端消費者使用環節復雜、數據收集難度大。”宜春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PMC部門主管雷蕾說。
新法規對電池回收比例、回收企業的技術及環保標準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其核心是“誰生產誰回收、誰進口誰回收”。歐盟新電池法規要求對電池產品回收利用,但回收料的提取成本通常比購買新的原料還要高。這直接將相關回收責任或由進口商轉嫁至我國出口企業,由我國出口企業承擔收集、處理和回收廢電池的費用。據山東海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估算,電池回收將使企業生產成本增加10%至20%。
此外,新法規還明確,2026年8月起,歐盟將建立電池再生原料比例計算和驗證方法,2031年8月起,電池生產制造過程中,使用再生原材料比例最低為鋰6%、鎳6%、鈷16%、鉛85%。不少公司反映,現階段未使用再生原料,后期或因再生原材料使用不足無法滿足歐盟新電池法規要求。
至于“電池護照”,記錄包括電池一般信息、關鍵原材料、供應鏈信息、碳足跡等90項信息,企業需要將關鍵原材料、供應鏈信息等核心商業信息進行公開,或將導致商業泄密,同時提高產業鏈上游的制造維護成本,從而導致整個出口成本增加或迫使產業鏈轉移。
“該法案還遠沒有達到成熟完善的程度,法案實施難度很大。”10月15日,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理事長董揚在《對歐洲新電池法的新認知》一文中提到。
積極應對 企業轉型在即
近年來,全球對新能源、綠色低碳領域的重視程度逐步提高,國際市場的旺盛需求也帶動我國綠色低碳產品出口增長,特別是以電動載人汽車、鋰電池、太陽能電池為代表的“新三樣”產品,已成為出口新增長點。據海關統計數據,今年前三季度,我國“新三樣”產品合計出口7989.9億元,同比增長41.7%,占我國出口比重同比提升1.3個百分點,達到4.5%。
黃埔海關技術中心高級工程師鄭少鋒告訴記者:“歐盟新電池法規中對碳排放的相關要求或將強制我國出口企業進行零碳轉型,在生產技術上我國動力電池出口企業將向著高效低能耗、環保低碳等方向進行革新。”
“碳足跡要求貫穿電池全生命周期,對我們企業來說客觀上是提高了產品出海的門檻。”威睿電動汽車技術(寧波)有限公司前瞻部部長楊博表示,“下一步我們還需隨著國際上以產品生命周期碳足跡評價結果為手段的邊境政策做出調整。”
“我們會在采購原材料時優先考慮有碳認證、碳排放量低的供應商,在生產時也會更多地使用風電、水電等清潔能源,減少火電能源,從而減少碳排放。”天津力神電池股份有限公司測試分析部產品認證工程師李倩說。
雷蕾告訴記者,“歐盟新電池法規正式實施后,我們已著手進行零碳工廠認證。我們集團下的宜賓工廠、福鼎工廠已完成零碳工廠認證。集團也在德國建立了工廠,工廠是按照當地法律法規要求建立的,目前已經實現投產。”除了直接投資建廠,我國一些企業還會選擇與國外公司進行合作或者收購。例如,國軒高科已收購斯洛伐克的InoBat公司25%的股權;億緯鋰能與Electrified Power等公司合作建立合資公司。
歐盟新電池法規使得我國回收利用標準化體系建設迫在眉睫。記者通過在“企查查”網站搜索了解到,全國動力電池回收企業達12.5萬余家,主要分布在廣東、山東、江蘇等省份。隨著歐盟新電池法規的正式實施,我國一些回收企業開始有所行動。如,格林美正在推進構建動力電池回收再制造的綠色供應鏈;遠景動力正在鄂爾多斯積極打造零碳產業園。
比亞迪公司作為連續多年向海外出口電動汽車的企業,在歐盟新電池法規正式實施后,積極研究如何開展出口海外使用的退役動力電池相關梯次利用工作,之前因擔心梯次利用舊鋰電池被判定為固體廢物,且海外缺乏梯次利用電池檢測、重組、翻新設備,企業暫未開展相關梯次利用工作,相關退役舊鋰電池使用價值未能得到充分發掘,反而不得不花費高昂代價進行無害化處理。因此,比亞迪呼吁相關部門能夠出臺相關標準,明確進口舊電池“廢”與“舊”的邊界,允許梯次利用舊鋰電池合法合規進口。
在新法規倒逼下,中國以及全球電池企業或能加速建成回收標準化體系,進而帶動產業鏈的整體提升。
對于歐盟新電池法規中規定容量超過2kWh的電池在進入歐洲市場時必須注冊“數字電池護照”,鄭少鋒表示,“電池護照”旨在確保供應鏈的透明度,出口企業將面臨護照數據庫建設、護照管理系統維護及國際統一標準構建等挑戰。
“信息披露復雜且嚴格,新法規對于電池組件、回收成分,以及'電池護照'和二維碼等法案規定的相關電池標簽、信息有明確要求。”楊博表示,企業將積極推動“電池護照”落地,以使得產品出口合規。
主動作為 創造更好條件
事實上,歐盟新電池法規歷經約3年立法流程,最早在2020年由歐盟委員會提出,中國動力電池企業在長達3年的立法過程中,經歷了從擔憂、到關注,再到接受與全力準備的心路歷程。
黃埔海關綜合業務處副科長呂旭升告訴記者:“從草案開始我們就一直在調研新法規對企業帶來的影響,我們建議借助中國產業鏈完善、應用數據豐富的優勢,加快我國電池碳足跡評估方法研究,制定統一的電池碳足跡核算標準,建立中歐互認的回收材料認證標準和機制,逐步與產品準入制度銜接。建立再生原材料使用的認定機制,規范動力電池回收、拆解、利用市場,建立健全動力電池循環利用體系,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通過國際多邊會議磋商降低法規實施影響,鼓勵國內企業參與到全球電池聯盟GBA等國際組織爭奪國際話語權。”
海關擔負著守國門、促發展的職責使命,歐盟新電池法規實施后,做好服務動力電池出口工作意義重大。
歐盟新電池法規正式實施前,海關部門就開始聯合海外研究機構和相關企業,準備做好基于新法規及其細則出臺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掌握具體規則、實施標準和執行時間表,精準制定合規計劃。正式實施后,海關部門針對歐盟新電池法規應對開展綜合法規咨詢服務,同時海關總署部署各直屬海關組織線上討論,從碳足跡、再生料回收、性能指標、標簽要求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圍繞如何多維度合力應對碳足跡合規要求,如何對接歐盟標準完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到提高再生原材料使用比例,如何高標準打造中國版“電池護照”,天津、福州、南昌、青島、深圳、寧波等各海關第一時間深入動力電池進出口企業開展調研,從對我國鋰電池和電動汽車出口的影響到對策建議,一篇篇調研報告直指新法規實施后企業存在的困難問題。同時,海關繼續加強對歐盟的技術標準、市場準入條件和程序等方面的動態跟蹤研究,及時了解相關法規的變化和趨勢,做好政策解讀。
天津海關積極引進“外腦”,與中汽政研中心、中國汽車標準國際化中心等技術機構開展協作,對國外針對新能源車用電池的技術性貿易措施情況開展前瞻性監測和研究;結合出口電池企業遇到的問題,組織業務骨干研提特別貿易關注議題建議,指導企業從法律、程序、技術等層面及時采取措施應對。
福建省寧德市是福建省重點打造的鋰電產業發展集聚區,也是全球最大的聚合物鋰離子電池生產基地。福州海關依托企業協調員制度,創新建立“關務協助團隊”模式,與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寧德蕉城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簽訂關務協助團隊協議,快速響應企業訴求,提供有針對性、前瞻性的服務。
寧波海關技術中心針對企業一系列的詢問,開展了一場鋰電池危險貨物運輸法律法規標準培訓交流會,通過培訓交流,電池產品生產企業及其客戶對鋰電池的運輸規則有了進一步了解,在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問題也有了具體的解決方法。
青島海關在對企業的調研中提出針對性建議,認為應對照歐盟再生原料比例計算和驗證方法,制定我國再生原材料自有認定標準,推動雙邊標準互認,同時鼓勵我國出口企業與廢舊電池處理企業抱團出海,在歐盟建立電池回收及處理工廠,或與歐盟本土回收企業合作建立回收渠道,在應對挑戰同時共享電池回收產業的新機遇。
此外,海關或將支持推動“零碳工廠”“零碳園區”建設,打造“零碳工廠”示范企業,充分利用區域自貿協定為汽車品類創造低關稅的出口環境,繼續優化營商環境,精簡通關流程,壓縮通關時限,提高合規企業通關便捷性。(記者 丁曉利 李婧靖)
(本內容由天津海關、寧波海關、福州海關、南昌海關、青島海關、深圳海關、黃埔海關提供素材)
轉自: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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